网站备案号标注规范通知来了,按照《非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33号令的第13条规定,已备案网站需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网站备案编号。
备案号有效连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:如附图所示。否则将可能被取消备案接入,或被属地通信管理局处罚。
标识示例如下:
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:
奇迹树运营团队
2021-01-15日